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
作者:放心测系统 发表时间:2023-10-22 15:48:56 浏览次数:250
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《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文件精神、《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办法(修订)》有关规定,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(以下简称“毕业论文”)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1.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课程,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和学校毕业论文管理文件精神,充分认识提升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性,以及在国家论文抽检中发现问题后结果的严重性。
2.各学院应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,制定符合自身学科专业发展水平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标准,应根据上一年度校级抽检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加强过程管理,提升毕业论文质量。
3.毕业论文的选题、下达任务书、开题、查重检测、评阅、答辩、抽检、评优等各环节工作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-毕业论文模板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中完成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开课准备
2023年11月,各学院完成开课准备工作,包括组织师生学习国家、省厅、学校有关文件,成立毕业论文课程组,制定(或完善)课程教学大纲、毕业论文标准和要求、教学安排、实施细则等,开展文献阅读、研究方法、学术论文写作讲座/课程。2023年11月30日前,学院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课程教学大纲、年度教学安排等。
(二)选题与开题
2023年12月, 各学院组织完成指导老师遴选与分配、确定选题、下达任务书、开题等工作。
1.选题。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。选题应政治方向正确,兼顾专业性、实践性、创新性和可行性。实验研究、应用研究、工程设计、产品开发四种类型课题原则上比例不低于75%。
保证一人一题。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,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,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分。指导教师、选题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更换。鼓励与行业企业、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毕业论文工作。
2.任务书。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向学生下达任务书,明确阅读文献资料数量和深度的要求、综述要求、论文要求、时间进度安排等。
3.开题。学生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要求,完成开题报告。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开题报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,对学生工作态度和开题报告质量进行评分并提出指导意见。对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重新开题。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。
4.对于跨学院或者校外开展毕业论文的,学生必须在开题前向所在学院申请,经批准后执行。学生所在学院(双学位为课题主管学院)应为学生配备第一指导教师,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,组织学生参加院内统一安排的论文评阅和答辩。
(三)论文撰写与指导
2024年1-4月,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。
1.论文撰写规范遵照《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书写印制规范》执行。各学院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学科专业特点,制定学院论文撰写规范,并报本科生院备案。同一学院(或专业)的撰写规范应保持一致。
2.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约定指导时间,持续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,给予指导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。学生应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联系,定期汇报工作进展,做好工作进展和指导记录。
3.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,开展中期检查和预答辩,掌握学生工作进度,了解存在的问题,及时改进,确保毕业论文质量。
(四)查重、评阅与答辩
2024年5月16日前,各学院组织完成答辩工作,主要包括组织完成论文查重、提交论文、成立答辩委员会、评阅、审核答辩资格、录入答辩安排、答辩、论文定稿等工作。
1.论文查重。原则上,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%以内,高于比例限制的论文不能进入评阅和答辩环节。学校在系统中为每位学生提供两次免费论文查重检测,检测报告与论文定稿一起提供给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、答辩小组和管理人员查阅。请学生不要在系统之外的平台进行查重,以免论文被盗用、窃取和倒卖等,影响正常毕业。
2.评阅资格审核。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,首先交指导教师审阅。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规范性、工作量、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价(不评分),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。
3.论文评阅。在指导教师同意送审评阅的前提下,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。评阅教师对论文的规范性、工作量、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价、评分,评阅意见不少于80字,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。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。
4.答辩资格审核。学院应严格审核答辩资格。答辩前,答辩委员会(小组)应审核答辩材料,审核不通过的,不能获得答辩资格。答辩材料包括毕业论文及相关工作成果、论文检测报告、指导教师审阅表、评阅评分表等。
5.答辩组织。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,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执行。答辩结束后,答辩秘书应及时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评分表。
6.论文定稿。答辩结束后,学生修改论文、签署“郑重声明”、形成论文定稿,填写《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修改报告》,并在系统中提交。
(五)成绩评定
2024年5月19日前,各学院组织完成成绩登载。
1.毕业论文成绩应包括开题报告评分、论文评阅评分、答辩评分等部分。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绩组成及各项比例,其中论文评阅和答辩两项所占比例之和不应低于70%。答辩成绩不及格的,总评成绩以答辩成绩记载。同一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。
2.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,或参加答辩但不通过的,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缓答辩或二次答辩。学院做好有关审核、组织与备案工作。
(六)优秀毕业论文评选
2024年5月底,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评选。
1.评选范围: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论文;双学位毕业论文不参与评选;涉密毕业论文不参与评选。
2.学院推荐。鼓励学院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评选,鼓励组织公开答辩。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数量不超过毕业生人数(不包括双学位)5%。推荐名单应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,并进行公示。2024年5月26日前,各学院在系统中提交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名单。
3.学校复核、公示、发文。
(七)校级抽检
2024年5月份,学校组织校级抽检,各学院根据专家评议与反馈意见,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再修改和再提交等工作。
(八)工作总结和档案整理
2024年6月30日前,完成工作总结、档案整理工作。
1.工作总结。各学院应及时梳理毕业论文工作中的经验、存在的问题、改进举措等,完成工作总结。
2.档案整理。在系统中完成的工作应及时导出,制作成便于长期保存的电子档案。线下完成的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纸质归档。
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:选题汇总表、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评阅评分表、检测报告、答辩评分表、成绩登记表、修改报告、论文终稿等。
三、其他
1.有关文件可在“武大教务系统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”专项工作群下载。
2.联系人:罗老师;电话:68752857。
本科生院
2023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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